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310直播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拟启用新增20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此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机动车限行限号等交通违法行为,强化道路交通秩序动静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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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处罚标准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4.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1分。 6.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7.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8.机动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9.机动车违反尾号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0分。 10.外埠牌照机动车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0分。 11.本市区域指标车辆违反早晚高峰限行规定,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0分。 12.高排放(原国Ⅰ国Ⅱ标准)轻型汽油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13.2013年12月31日及以前注册的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中重型营运柴油货车未按规定时间、道路、区域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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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位明细
附件:310直播市公安局西青分局交通警察支队启用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点位明细
序号 |
点位具体位置 |
1 |
知景道与枫雅道交口 |
2 |
祥和大道与望湖路交口 |
3 |
祥和大道与高泰路交口 |
4 |
高泰路与梅香道交口 |
5 |
高泰路与梅香道交口东侧30米处 |
6 |
高泰路与梅香道交口西侧30米处 |
7 |
枫雅道与文苑路交口 |
8 |
营建路与武静线S245交口 |
9 |
新华道与武静线(S245)交口 |
10 |
新华道与武静线(S245)交口北侧30米处 |
11 |
新华道与武静线(S245)交口南侧30米处 |
12 |
柳霞路与津杨公路(欣杨道)交口 |
13 |
梅江西路与汇川路交口 |
14 |
江湾路与海波道交口 |
15 |
赛达世纪大道(储源道)与津港公路交口 |
16 |
赛达大道与青凝候路交口 |
17 |
津港公路20公里350米处(310直播大桥焊材集团门前)路口 |
18 |
津港公路与静水道交口北侧77米处 |
19 |
汇贤道(柳静路至瑞达路)路段 |
20 |
工一号路师范大学门前路段 |
启用时间
上述电子警察设备于本公告发布十日后陆续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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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西青分局
?????????????????????????????????????????????????????2024年4月15日??